扬州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扬州
离婚财产分割
离异后感觉财产分配不合理,想分一半财产可以吗?
法律分析: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首先,应由二人对双方婚内的共同财产协商分配,协商是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所以未必需要遵循一人一半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一并就财产分配作出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内共同共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和离婚后个人收入都是单独属于一方的,不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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