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如果员工按照正规程序提出辞职并正式离岗,雇主无权扣除员工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无故扣除。即使员工未提前通知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辞职,除非员工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才能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这种赔偿只能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的情况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按照口头协议完成了工作,那么同样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了辞职,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用人单位都应当结清您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扣除不当费用,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