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招标投标法律咨询
安徽
招标投标
包工程亏了怎么办,找什么部门帮忙?
工程欠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以及证据材料,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六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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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重大原因变更招标人需要废标的
公示中标后不得废标。招标人在发布公告的同时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双方应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淮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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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垄断市场(液化气站)是否违法?
你好,超过规定标准
阜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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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合同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民事效力。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安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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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可以邀请分公司投标吗?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向3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马鞍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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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人报名,方可达成交易。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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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的内容与投标函的附录不一致,以哪一种为准?
您好,您是招标方还是投标方
芜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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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有二次报价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竞争性谈判的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轮报价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竞争性谈判的价格应该是越谈越低。实践中的谈判项目,最终报价大都低于第一轮报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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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被恶意打标怎么办?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池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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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没有签订合同日期有效吗
合同双方已经签字的,虽然没有合同签订日期,但合同依然是成立生效的。双方依据合同履行了相应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成立big生效。
丁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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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强制性产品的认证能否确定无效投标?
投标无效的情形有: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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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格人和投标书能不能不一人?
要看你们的具体规定
黄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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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拉我一起投资工程,交的保证金,现在钱退了他不给我,怎么办
你好,收集你也支付定金的证据,如收条,合同,聊天记录等材料,然后起诉你朋友,要求返还你的定金。
胡志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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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强制性产品认证能否确定无效投标?
投标无效的情形有: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滁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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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法律责任有()
需要您与采购方协商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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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让我签署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是否有风险?是否相当于无效?
签订代持协议缴清注册资本可将风险降低但还需注意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股东的风险
安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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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一般招标文件有所规定,不能少于多少日历天。规定投标有效期如果为60天,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可以比60天多,不可以少于60天。这个60天是从开标时间(也就是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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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成本增加,监理费能增加吗?
工程变更后,监理费不一定增加。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算或预算的一部分,在工程概算或预算中单独列支。《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滁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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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淮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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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店铺转让给侄子交的税费最少
建议承租方把税费等以房租的形式先交你,然后你再向有关部门缴纳。否则若他拖欠相关费用,你作为所有人是应该缴纳的
芜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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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的法人是兄弟,能否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如果招标公告对此没有明确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公司,可以进行投标。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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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办公楼改造是否需要招标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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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加价这个怎么可以妥善解决
收集你方所述情况对应的线索等资料,可以向当地物价、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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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已经接手了一个土石方工程,已经符合我的施工条件
你好,按照合同规定
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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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如何计算?
企业并购资产收购双方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收购价款减去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所得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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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有个公司找我做委托代理竞标,需要拍身份证给他做委托书
出借身份证的事情,建议谨慎。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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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陪标,他给了我标书,我们三分别代表不同的公司,请问这犯法吗,我和同学会承担责任吗
是的涉嫌犯罪建议不要这样积极争取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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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有犯罪记录可以参加投标
需要按公司法规定要求处理
铜陵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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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测费是建设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这个费用应该由施工单位负担,定额中已考虑该项费用,甲方是不应承担的。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乙方作施工预算时未考虑此因素,那是乙方自己的问题。检测的是乙方的工程是否合格,费用当然是乙方负担。这不是第三方检测,是专业部门验收专业工程。一般按照合同规定。建设验收费用一般由施工方承担,另外一种就是验收合格由建设方承担,不合格由施工方承担。最好还是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该费用的问题。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六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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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标会,能不能拟合同
你好,这样存在很大风险
淮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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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有效期没有响应会被废除吗?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黄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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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承包工地安保 甲方要求我们签合同 但是我没有公司 签什么样合同 比较合适 合法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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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的时候,我交了2笔工程保证金
需要参考当时签订的合同,具体可与我联系沟通
袁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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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有个厂房要改造。采用邀标的形式,具体是哪些流程?
邀标的流程及步骤如下:1、招标人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并发出邀请函;2、进行资格预审;3、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4、接收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5、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6、发放中标通知书;7、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李玉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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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是总公司,分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资料盖章盖哪个公司
您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宣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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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淘宝是标书制作的,前几天有个客户下单,客户自己没有报名无法投标,现在要求我全额退款,是否可以起诉
这个可以不退款的,定制产品。
鲁先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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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被人骗了5万元工程保证金,请问能起诉追回来吗
可以的有证据吗建议收集证据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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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以后的最终单价低于成本价
有具体合同约定单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安徽汇吉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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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那个合同没到期,现在甲方又公开招标了,我可以起诉吗
你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公开招标不应该现在合同的履行是不可以的
桂文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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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产青贮饲料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你好,一般需要,具体问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胡志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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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内容正确的,落款日期提前一年有效吗
根据我多年工程律师经验,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发布的,一般在招标网站上刊登。落款日期是发布公告的日期。如果招标已经刊登,是无法修改的。如果非国有资本或者非必须招投标的项目,你们可以和甲方协商重新招标、有不懂可电话咨询律师。
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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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内未签订合同,且2年后签订属于什么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李玉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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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主原因工程取消未建设,中标服务费和招标清单编制费是否退还?谢谢!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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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基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生效吗?
土地合同到期不一定自动终止。依据我国合同的规定,合同到期是不是自动解除,要依据合同的条款而定,如果是约定到期解除的,合同是自到期时自动解除。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阜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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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资产中产生税费还是用承担税费还是闸负责支付税款那个合法
这个可以合同约定呀,有没有约定呀?
张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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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招标后觉得公司泄露了文件给投标方该怎么办,有什么关于招标控制价包括分部分项何招标文件发给投标单位的文件吗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六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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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一般是指的是什么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体现在合同名称中。例如,买卖合同中,合同标的为,出卖人交付出售物,以及买受人按照约定给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蚌埠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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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的企业必须参加相应的投标活动吗
需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确定
滁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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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1月份买了一份比地招标推荐业务一个服务,当初说交了钱就可以百分之百的这个业务就好,到现在连一分钱的业务都没有
搜集证据起诉维权退款
阜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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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氢能源动力机车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你好,请问你是想要咨询哪方面的问题?
李玉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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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了中标通知书,未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会被扣吗?项目经理算在建吗
无特殊情况的中标后不可以放弃,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可以随意弃标。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李玉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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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合同能变更吗
招投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先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转让需符合一定条件。 招投标合同的内容变更需遵循相关法律依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招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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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合同能否转让
招投标合同转让是个严肃的法律行为,不可随意处理。 合同的法律关系是法律领域的一大重点。让我们一起探索答案,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带您一探究竟。
#招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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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招投标后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否有效
完成招投标后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要进行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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