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继承法律咨询
泰安
继承
我被执行了,配偶名下的财产有影响吗
你好,在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执行程序中是不会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侄子有权分遗产吗
你好侄子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问一下,房屋拆迁,政府给安置的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这个儿女能继承吗
如果老人只对该房屋有居住权,那么子女是无法继承的。
王瑞雪律师
0
人看过
办理遗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是: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是: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遗产所有权证明;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亲属关系更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丈夫07年去世,公公22年去世,有婆婆和一个儿子,有一处房产,该如何继承
你好继承问题,除了要了解被继承人去世的时间,还要了解遗产的具体情况,才能给您提供有帮助的法律咨询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宁阳~遗产纠纷案件方便找您吗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起诉。协商并不是解决遗产纠纷的前提条件,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时,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原有两个女儿,因意外去世一个,算独生子户吗?
独生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发到继承来继承父母的房产。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子女是有权继承的。根据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也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甲妻因病死亡后,甲与丁再婚后搬到丁处生活,请问甲对他的岳父母有支付生活费的义务吗 有没有继承权呢
根据法律规定,对岳父岳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孩子户口跟随女方,孩子还有男方那边的继承权吗?
你好,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后来又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现在孩子亲生爸爸那边的房子,孩子有继承权吗?
就你说的情况来看,孩子有继承权的
王瑞雪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孩子跟随女方,现在男方那边的房屋孩子还有继承权吗?
你好,离婚后孩子有一方抚养的,不影响孩子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兄弟二人由迶继承财产
您好,对于您父母的遗产,如果您的父母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您和您的兄弟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赵春梅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宅基地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
你好,宅基地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您好 咨询继承问题
您好,平台上的律师都是经过认证的,您可以给平台上任何一位婚姻家事律师留言或者打电话咨询。
赵春梅律师
0
人看过
我哥哥去世了 我两个侄女都是带过来的(非婚生子) 农村的房屋 请问我嫂子还能分我爸的房子吗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您父亲名下的财产目前并不属于遗产女方是不能要求分割。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我父亲想立一份遗嘱,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你好需要你父母的信息,家庭关系,财产状况证明
夏庆雷律师
0
人看过
您好,父母离婚,子女去世,亲生父亲没有尽一点抚养义务,房子继承不签字怎么办
你好啊,父亲有法定继承权,需要他同意,否则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夏庆雷律师
0
人看过
手印可以鉴定吗
按手印不是本人也是能查出来的。因为按手印需要与当事人的手指进行吻合鉴别,如果不能辨别真伪的,也是需要进行专门的鉴定,手印是由于手指、手掌皮肤花纹上的汗液或附着物,在肌力的作用下接触客体时引起客体表面形态的变化,而形成手印痕迹。
刘毅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老师的因生病死亡抚恤金发多少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一月补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业户口一人一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公公和婆婆是二婚,公公去世大姑姐要分发丧费可以吗
丧葬费是来人去世后办理丧事所需的费用,扣除丧葬费,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产依法分割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婚前女方母亲给女方买了一份意外保险继承人是女方母亲 但是婚后一直是男方付的保险钱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以后发生意外的话这个继承人是怎么划分的
你好,人身保险合同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受益人,是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现他的女儿已病故他的抚恤金怎么算2,国家定期发放的抚恤金我们没领过,我们应怎么办。
法律分析: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父亲去世后,丧葬费6万多结果让我姐和哥平分了,没有我的份,发丧用的费用我们三个平分。
这样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可以向两人主张权利。
王军雷律师
0
人看过
房产多个继承人,其中一位去世,那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你好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是事业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如何计算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政策问题询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去世了,房子怎么办?
父母过世对房子的处理是: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房子。父母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父母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岳父08年去世。老人家48年以前参加工作是处级干部,请问抚恤金是多少?
您好,向已故人士的单位或者社保机构申请领取
李雪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走失了,如何继承财产
1、民法典规定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由母亲与子女平均分配2、如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多长时间不管不问老人算是遗弃老人罪
你好,你好遗弃老人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才算是犯罪,造成死亡,造成严重受伤
夏庆雷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于19年前再婚,留有存款,请问现存款如何分配,父亲再婚妻子和再婚前夫孩子还继承财产吗?
再婚妻子有继承权,再婚的孩子继承问题区别不同,联系当面咨询律师
孟凡广律师
0
人看过
挪用国家财产
挪用国家财产,在法律上可能涉嫌犯罪,罪名为挪用公款罪,要根据情况分析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律师您好!前夫从事危险工作,因前夫出轨导致离婚,如何立遗嘱以后前夫的所有都归自己的孩子
你好,前夫的个人财产有权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明确留给自己的孩子即可。
夏庆雷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的房子地皮过继给了儿子 现在去世了 儿子不让母亲继续居住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刘建武律师
0
人看过
《民法典》继承新规侄子侄女享有遗产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侄子外甥没有直接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子女不在户口本上有继承权吗
在户口本上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约定遗产给其继承的有继承权;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虽然是在同一户口本上,但是如果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的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是一名治愈精神病患者,能争取我的财产所以权吗?
您好,经过治疗康复的精神病人可以持精神健康恢复的诊断,自己到法院申请或者联系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组织到法院申请,提起“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诉。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可以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
赵春梅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一下一家人共同写的协议里面有:爷爷、老人百年后财产归我爸所有并签字按手印。请问有法律效益吗?
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表意真实、内容不违法的,是有效的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您好!老人去世了!死者大儿子抚恤金不签字。无法办理
您好你这边是什么情况呢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失地补贴老人去世了能继承给孩子吗
一般是可以,据此主张相关法定继承。
吴名取律师
0
人看过
矿上赔了五十万我妈买了房子,买了房子我妈跟我后爸结婚了现在我妈去世了,请问房子第一继承人是我的后爸吗
按照描述你母亲再婚晚于购房,房屋应属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父与你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尤静雅律师
0
人看过
儿子去世了,我婆婆一直在我们单位领抚恤金,现在婆婆去世了,我们单位能给婆婆丧葬费吗
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一回事。抚恤金是国家或者单位依法发给死者的近亲属的费用;而丧葬费是侵权人依法赔偿给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用于办理死者的丧葬事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什么是遗嘱范本?
遗嘱的格式并无特定的要求,但遗嘱的内容必须包括:1、遗嘱标的财产的基本情况;2、遗嘱人与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3、继承的方式、期限、地点等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赡养纠纷案件的执行怎样办理
赡养费用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对方不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继承人需要偿还被继承人欠下的债务吗
继承人必须要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但是只是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若是没有债务超过继承的份额后,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想咨询一下美国法律关于遗赠扶养方面的问题
美国属于普通法国家,但是美国个别州并不属于普通法系,法律制度较为复杂,建议你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地域咨询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本人父亲去世 留下的钱在堂哥手里 不给我怎么办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王福宝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
您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解决。
王福宝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房屋继承权有纠纷,怎么处理?
各继承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夫妻一方死亡,母亲继承房产可以出售吗?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房产由活着的一方独自继承的,则继承遗产的一方可以直接将房产向外出售;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要想出售该房产应当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且出卖款按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您好,可以公证,不是必须。
王福宝律师
0
人看过
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之后,其婚前房产是遗产,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可以继承该房产。如果有遗嘱,那就应该按照遗嘱分配该房产,没有遗嘱的,应该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一起继承该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地产,怎么继承?
房产继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法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才有效,才能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设立永久居住权的房子,继承人可以出租吗?
您好,不影响居住权人居住或者经过居住人同意,可以出租。
王福宝律师
0
人看过
我父亲去世,需要办理房屋更名和户籍手续,怎么处理?
您好,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派出所办理。
王福宝律师
0
人看过
是农村的那种老房子,我们拥有房产证,但我父母名下已有房产,而我的年龄不够继承,那么这处房产该归谁?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母亲死于姥姥姥爷之前,有套房子继承给我需要什么手续呀
姥姥姥爷现在世,赠与、公正、过户
张守成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留下遗书,把家产留给老三的侄子(老人糊涂老三骗他写的)而且二审了也败诉了,上省法院能胜诉吗?
胜诉这个问题并不是去哪里可能性就有多大的问题,是是否能够向法院举证,让其确认事实与原判决存在不一致,
王良芹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咨询下 家里老人去世的急 遗产公正的话是怎么分配呢
老人如果留下了遗产,并且遗嘱有效,应当按照遗嘱分配
刘丙彬律师
0
人看过
1
/2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
税务局如何举报偷税漏税
如何举报偷税漏税行为?税务局为你提供举报途径和立案标准。举报...
#偷税罪
人看过
房产赠与继承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房产赠与继承协议书怎么写有效?本文详细指导如何确保协议书的法...
#房产继承纠纷
人看过
网上离婚预约怎么预约
本文介绍了网上预约
离婚登记
的步骤和流程,包括访问预约平台、填...
#离婚登记
人看过
遗嘱信托如何保障财产的传承
遗嘱信托
是通过合理规划遗产、建立家族信托等措施保障财产传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遗嘱信托
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设立
遗嘱信托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尽量自书
遗嘱信托
等。
#遗嘱信托
人看过
继承遗产的债务如何分配
继承遗产的债务分配是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进行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继承的法律原则包括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等。
#遗产分配
人看过
房产继承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本文详细解读了房产
继承诉讼
的程序,包括提起诉讼、答辩、法庭调查与辩论等步骤。同时,介绍了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和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并列举了起诉所需的材料。
#继承诉讼
人看过
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人看过
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人看过
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
人看过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婚姻家庭
重庆律师
深圳律师
广州律师
上海律师
北京律师
房地产法
泰安律师
泰安继承律师
泰安找律师
东平县律师
肥城市律师
新泰市律师
岱岳区律师
宁阳县律师
泰山区律师
泰安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