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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被司法冻结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2、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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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假树苗3000元有什么处罚
公司卖假货根据销售金额的多少处罚。在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处以拘役或者是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在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处以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在五十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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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如何辞退物业公司
小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如下: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法规政策。哪些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1、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3、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5、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8、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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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经济纠纷案,向原告提供公司数据,属于盗窃公司机密吗?
窃取公司资料属于犯法行为。盗取公司数据属于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是犯法的。根据窃取的内部资料的具体情况,涉及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2、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4、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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