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南充
征地拆迁
南充征收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根据告知条件提出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耕地个人存包时间未不给租金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0
人看过
南充征地起诉程序如何规定
强制征地起诉流程如下:1、确认被告后,撰写起诉状。2、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3、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开庭时间、地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南充拆迁起诉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诉讼流程如下:1、确认案件的被告者。2、由原告具状到房版产所在地人民法权院起民事诉讼。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6、庭前调解。7、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但修建房屋应当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我这还能再自己的宅基地盖吗?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0
人看过
南充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是南充营山县人,老家修高速占用耕地和住房(砖瓦房)该怎么培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达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四川南充农村拆迁赔付保准?
法律分析:房屋被征收,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总的原则是,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中,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二、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当地政府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场价格。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是征收营业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法律依据:《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第三十一条依法全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以及部分征收城市规划近期建设控制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涉及农村房屋拆迁的,不得采取自拆自建方式安置,由被拆迁户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愿选择安置方式:(一)货币安置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的,被拆迁房屋以合法产权面积、结构为准,人均30平方米内的部分,以框架、砖混、砖木、土木(含木结构)、简易结构的顺序按重置价标准进行补偿;人均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重置价标准提高0.9倍进行补偿。对被拆迁户进行货币安置,除房屋按重置价补偿外,还应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为准,对被拆迁户计发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补助1100元。房屋重置价补偿费和购房补助费由征收土地承办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由被拆迁户自行购房安置,被拆迁房屋残值归征收土地单位所有。(二)住房安置征收土地承办单位或征收土地承办单位委托有关业主依据规划统一建设安置房用于被拆迁户的住房安置,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实行产权置换。被拆迁户选择住房安置的,以人均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安置标准,按该产权户应安置人口计算安置面积,应安置人口为1人的,安置45平方米的成套住房1套。应安置人口在2人以上的,按实际安置人口计算安置面积。被拆迁户在人均安置标准面积范围内以合法产权房屋按照框架、砖混、砖木、土木(含木结构)、简易结构的顺序与安置房屋实行产权置换。每户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按每人30平方米计算的应安置面积。对实际安置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成本价由被拆迁户补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当地商品房平均售价由被拆迁户补差。被拆迁房屋经产权置换后剩余的合法产权面积按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标准提高0.9倍补偿。住房安置补偿后,房屋残值归征收土地单位所有。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南充拆迁起诉程序有哪些
打拆迁官司的流程:1.起诉。2.受理。3.审理。4.裁判。5.二审。6.执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哪里领
您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广和律所团队律师
0
人看过
并且都分开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产权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分开的,还是三套房产权都是父亲一个人的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呢?可以简单说明吗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我咨询一下高压线过放顶,房子要拆迁该怎么赔偿
你好,这边是什么状况呢
赵江龙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户主死亡更换户主流程
确认变更事项:首先需要明确即将进行的户主变更。准备身份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资料: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都已准备好,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同意变更:需要得到现户主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同意。符合法律法规和户籍管理规定:确保新的户主信息满足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户籍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交齐全相关资料:将上述准备的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周清智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统一规划的宅基地能买卖吗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王良久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请问一下坼迁问题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张弦律师
0
人看过
高速路拆迁文件都没看到,就开始谈拆房子合不合理
不合理需要了解具体情况,能留个联系方式吗?6
李鸿雁律师
0
人看过
我离婚了户口没有迁走但是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他那里拆迁了你觉得我有赔偿不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四川川恒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橡胶地被修路占用,有补品金吗?
只要是已经征收的,就有补偿。因此,是否有补偿还需要看这未占用的地是否在征地红线之内,如果在征地红线之内,那就应该有补偿,如果在征地红线之外,说明未被征收,就没有补偿。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把厂房建在别人租的土地上,厂房的所有权是属于我还是出租土地?合法吗?
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房屋前后的树木是否需要办理砍伐证明?
砍伐树木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因此该枣树采伐不需要许可证,林星的树木采伐后没有种植新树木的规定。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问一下乡下兄弟一个宅基地这个村庄没有宅基地能否将农用地批准为宅基地?
你好,可以先协商解决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几年前邻居在我们的土地上面建了房屋并且弄成了水泥地,今年因为有纠纷把水泥地翻成土地违法吗?且对方多次对家中老人进行威胁恐吓以及骚扰。
先沟通,同时保留好起诉权
刘建武律师
0
人看过
几年前邻居在我们的土地上面建了房屋并且弄成了水泥地,今年因为有纠纷把水泥地翻成土地可以吗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土地是租给别人种树的,但是租期已经到了。到时候,人们不给租金。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收回土地,或者要求对方支付租金。承租人不交地租,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出租人就可以收回土地;如果没有约定,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赔偿损失。
眉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家土地亩数不对。老人年级大了,去年我才知道土地确权证在哪,发现田面积少了。山上的地面积加了。
你好,说下你具体情况呢
四川东乾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离婚协议房子归儿子现在拆迁了能享受45平方安置费补贴吗
你好这个不一定看情况的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拆迁协议签了才离婚,共378,56平米,安置人口五人,我主张分5分之一,合理不
有没有份额什么状况呢
四川展新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拆迁协议签了才离婚,共378,56平米,安置人口五人,我主张分5分之一,合理不
起诉法院主张返还自己的份额
张守成律师
0
人看过
拆迁协议签了3年后离婚,共同共有378,56平米,安置人囗5人,我主张分五分之一,合理不
你好那现在诉求是什么啊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本地承包给他人,赔偿应归谁?
法律分析: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应当补偿给林地承包权人或经营使用权人。第二块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第三块林地补偿费归一般来说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只是流转取得林地使用权,但没有林权证,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不能获得按照补助费和林地补偿费。如果已经进行了林权登记,则可以享受安置补助费,并按照比例分配林地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口粮田有2亩6分6。如今村里统一承包给大家庭。是否合理?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眉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大龄青年政策年龄是按拆迁时间还是按房屋分房时间计算
你好按照安置房计算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农村宅基地没有出路,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需要村委会公告集体同意、再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宅基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阿坝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征地公告后多久才能搬迁
要过四年(农村户口)。居民户口要过9至10年。户口迁出原籍可以再落回去。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2.然后让想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土地租给别人,但是土地闲置了五年,我能收回我的土地吗?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每亩农村征地按国家标准补偿多少钱?
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有补偿吗?怎样补偿?
一、修乡村公路占用农民的耕地有补偿吗1、修乡村公路占用农民的耕地有补偿。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二、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1、如果是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一般不会被处罚;2、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
阿坝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们家几百年的老墓主家开荒种子庄稼是否违法?
你好,搜集证据,确认产权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农垦土地承包后种植树木后能申请林权证吗?
一、林权证能作为确权依据吗1、林权证与土地权属无关,不能作为土地确权依据。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二、集体土地住宅确权三要素是什么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眉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家乡的宅基地给别人挖了一个像挖宝一样的坑。你能抱怨吗?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别人强行在我家承包的耕地上建坟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可以。首先须要经过同意才能修建新坟,如果要是私自修建新坟,那是犯法行为,要是发现就去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人员调查事情核实后,那么在修建新坟的人家必须要被罚款和严重警告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现在婆婆和嫂子要分房子的土地,我该怎么办?
具体要看房屋性质,取得方式,才能确定
达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爷爷去世了 选了一匹地已经定了 缺有人不让埋 那地不是他家的
你好那现在有没有协商好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土地已经承包给别人了,国家补贴应该给谁?
一、土地租给别人种补贴应发给谁1、土地租给别人种补贴发给谁具体如下:(1)粮食补贴资金,原则上是发放给实际种粮者;(2)土地流转的土地,双方有约定协议或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发生分岐,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政府收回暂时保管,直到土地流转双方达成共识,再行发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二、粮食补贴怎么申请粮食补贴申请流程如下:1、面积登记,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上交至村委会;2、面积核实,村委会对农户上报的面积进行核实;3、面积上报,核实无误后上报上一级的农业办公室;4、面积汇总,对上报农户的面积进行汇总,然后对种地面积进行公示;5、公示异议,农户查看公示看是否存在异议,有异议的提交重新核定意见,无异议的则最后汇总上报至当地县市农业局、财政局;6、补贴发放,即按要求发放补贴款项到账。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采矿山石占用了林地有没有规定补偿标准?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是: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高速扩建,没有被征收,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拆迁
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被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有没有转包人?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申请建房不批怎么办?
您好,搞清楚不审批的原因做出进一步补正。
马兵律师
0
人看过
人均耕地不足半亩,政府应如何补偿
你好!人均耕地是现有土地数和人口数计算,政府不会因人均耕地数小补偿的。
彭波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修路邻居不让修要怎么解决因为前面土地是他的我们没有路进去干部调节也不肯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农村修路邻居不让修要怎么解决因为前面土地是他的我们没有路进去 干部调节也不肯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刘建武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修路邻居不让修要怎么解决因为前面土地是他的我们没有路进去干部调节也不肯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农村修路邻居不让修要怎么解决因为前面土地是他的我们没有路进去 干部调节也不肯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你好,是可以协助协商的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拆迁,草房赔偿1900....等是真的吗,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问题啊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您好,我想买一本关于2021年新发行的关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书,但是名字记不全了
农村分割拆迁补偿款起诉书应写明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等基本情况;案由和诉讼请求;农村分割拆迁补偿款的纠纷事实及证据理由;本案诉讼费的承担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家原来承包的土地,现在由乡镇和村统一流转给他人,土地上原来种植的树木现承包人有权随便砍伐处置吗?
你好如果有争议可以起诉的
四川东乾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我想问一下烟花爆竹用地,我在它旁边租了一块地,它现在不让我用,说安全距离不够,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等等。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土地没确权找谁
有承包合同,直接找村委会要求确权
张守成律师
0
人看过
关于农村土地问题
你好,可以,详细情况说一下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修高铁占用耕地现在陪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可以协助协商补偿的
四川烨律事务所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有人在公路的一侧修建坟地
公墓建在公路旁属于违法行为。国家对公墓建设用地有着明确区域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用地内建造公墓,影响路容路貌,属于涉路违法行为。可责令其立即拆除公墓底座,退出公路用地。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就是邻居和我家的地互换现在要修路我想要回来
当时换土有没有经过村委会和设置置换时间。可以经村委会调解协商再置换
马泓律师
0
人看过
1
/2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股东权益比例多少合理
股东权益
比例多少合理?如何计算
股东权益
?权益比率适中对企业有...
#股东权益
人看过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多久
涉嫌
职务侵占罪
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14至37天,取决于案件情...
#职务侵占罪
人看过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能缓刑吗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能否缓刑?文章详细解析了《刑法》相关条款,指...
#未成年犯罪
人看过
征地拆迁风险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规范实施主体操作和标准化土地公告流程来防范这些风险?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征地拆迁的法律风险,并给出相应防范策略,助您更好地应对拆迁问题。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征地拆迁补偿
标准如何确定?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如何合理分配补偿款?本文详细解读了
征地拆迁补偿
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保障。
#征地拆迁补偿
人看过
拆迁流程及标准是什么
拆迁流程及标准是什么?下文将详细介绍拆迁流程及标准、征收范围内的工作要求以及对阻碍拆迁行为的处理方法,想深入了解?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为您详细解读。
#征地放样
人看过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婚姻家庭
重庆律师
深圳律师
广州律师
上海律师
北京律师
房地产法
南充律师
南充征地拆迁律师
南充找律师
西充县律师
蓬安县律师
南部县律师
营山县律师
仪陇县律师
高坪区律师
阆中市律师
顺庆区律师
嘉陵区律师
南充征地补偿律师
南充土地纠纷律师
南充拆迁补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