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减刑法律咨询

云南
减刑
需要减刑,法院判的时候是没收所有财产,有没有财产可执行,这需要法院那边开个什么证明吗
1、法院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执行期满后,是否还执行财产刑,分情况处理:(1)判处罚金后,如果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刑满释放后,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2)判处罚金后,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法院裁定,免除罚金的,刑满释放后不再执行;(3)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在判处后执行,但要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请问减刑递上去需要多久才能审下来
减刑的批复一般会一个多月时间。【法律分析】一旦法院作出了减刑的裁定,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监狱、检察院和罪犯本人。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依法定程序提请的减刑、假释建议并出具意见,报请分管副局长召集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局长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抄送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后,应当逐案进行审查。发现减刑、假释建议不当或者提请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在十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检察意见,同时也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十日。
怒江州法律问答顾问
怒江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同一案件二审之后上省高院有的上诉有的没上诉如果改判减刑了没有上诉的人能减吗
判刑上诉是否会有减刑,要看是否有减刑的条件。但是上诉是不能加刑的。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对一审法院判决有上诉的权利,在检察院没有同时提起抗诉时,二审法院不能加重一审法院判处的刑罚,即上诉不加刑。是否可以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及情节进行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第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仍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昭通法律问答顾问
昭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