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形,即您没有前科而您的丈夫有前科,需要具体分析。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有特定情形的除外,例如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等。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丈夫的前科是在合法判决下形成的,那么他的前科是存在的。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申请查询犯罪记录相关工作的规定》第四条指出,除特定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询公民的犯罪信息。同时,第五条规定了介绍信查询和通过公函查询两种方式,并明确了相关程序和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所述,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年龄等,并未提及与前科有关的内容。因此,您的丈夫的前科并不直接影响到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如果您的丈夫的前科是在合法程序下被判定的,那么这一事实是存在的,但这并不影响您们的婚姻关系。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具有查询权限的特定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询公民的犯罪信息。因此,在一般民事交往中,他人无法获取您丈夫的前科信息。如果您担心您的丈夫的前科会对某些方面产生影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