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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我是柳州这边的。我老公是贵州的,我想起诉离婚我要到哪里去起诉离婚
一、离婚要在哪里起诉1、离婚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想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离婚案件,并支付诉讼费、回家等通知;(4)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5)法院安排庭前调解;(6)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7)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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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离婚,老家是牡丹江。对方是漠河的,我是到哪里起诉
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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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双方离婚,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办理手续的地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所载的地址;2、对于存在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是什么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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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的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深圳离婚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梅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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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男方也同意,但我俩是山西的,在苏州打工,在苏州怎么离婚呢?
要想离婚,可以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管辖区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且双方户口在居住所在地的。那么起诉方要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到基层法院立案。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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