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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安徽合肥买的房子22年交房我一直没去,然后这两年我没收房也没装修住人物业费是不是可以少收?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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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郑州够买的房子,当时合约面积是100平米现在产权面积是96
购房时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是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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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法律依据:发展改革委《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为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阐释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介绍阶段性工作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写,分为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力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各界介绍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政策要点、主要任务、阶段性进展等情况。前言部分介绍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正文部分共10节,重点阐述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脱贫目标统领搬迁安置全过程、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科学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因户因人施策帮助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实施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宅基地复垦、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的搬迁、创新资金筹措渠道与加强资金监管等。结束语在分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挑战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展望。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要求,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区、市)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6和2017两年已顺利完成589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2018年将再实施约28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将大部分落地实施。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扶持力度,不断提高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不断增强搬迁群众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确保到2020年,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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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户上海的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吗?
一、2022上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申请条件1、2022上海经济适用房有四个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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