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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企业做了七年多,现在企业以年龄偏大,合同到期为由解聘我,开始说合同到期没有补偿金,现在说给两个半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我想请问你:企业多年来一直是双休日只休息一天,我们能要加班费吗,还有劳动合同书上写明劳动报酬1500元,只发了两个月后就改发1200,没有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具体劳动报酬,现在能加倍索要吗?!谢谢解答!

其他 2010-07-11 2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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