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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进入本厂,2014年5月因有事辞工回家,平均工资为4000,2014年6月重新进入本厂,工作不到一个礼拜,发生工伤,鉴定10级,现社保已结案一次性伤残7个月赔偿已收到,本人提出辞工,公司应怎样赔偿?法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中本人工资基数是多少?另停工留薪只发底薪1802对吗?麻烦各位律师帮助一下,感激不尽!

其他 2015-01-14 1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十级: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个月) 2、如果单位没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3、赔偿项目较多,需要收集和提交较多证据,诉讼需要技巧,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保障自己最大的赔偿额
  • 按照4千元人民币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工伤赔偿,社保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公司承担。
  • 可以按照约定工资计算。
  • 你好!首先本人工资按天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是五天制的是日工资乘以21.75天,如果是6天制的是乘以26天,如果是上满班的,则乘以30天;其次,停工留薪是按你实际工资发放;最后,赔偿款是你本人实际工资的12个月,减去社保已赔偿的部分,剩下的是单位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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