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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民工从平头车的车头,大约2米高跳下来,脚断了。这个民工是修房子的房主请来的民工,有雇佣关系。我呢是给房主盖水泥预制板的供应商。民工在操作预制板从货车上吊到3楼的途中发生机械故障,吊下来。还没受伤的明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惊慌从车头跳下。双脚都骨折。老牛跟你咨询一下我应该付什么责任,或者有无责任。我觉得我的工具和材料都没有伤到他,民工也不是我请来的,不存在雇佣关系,我也没有同意他操作。而且是他惊慌自己跳下来的。帮帮忙。

其他 2015-01-19 15: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业主承担责任,你不承担责任。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雇工因工受到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但雇工有过错或过失的,应当减轻雇主的责任。而本案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并非导致伤害的原因,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您认可本解答,请点击为采纳,有问题你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我的免费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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