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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贵阳的,1972年能加工作,今年已经55岁,按照我所从事的工种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局认定退休年龄是以人事档案最早的一张表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我的档案里有一张1979年12月填的职工定级审批表,但出生年月是1956年8月的,我的身份证和户口都是1955年5月份的,但社保局只认定级表上的出生年月,我提出那张表非我本人填写的,但档案里还有一张没有填落款日期的学徒工转正审批表,是我本人所填,填的是1955年,没有填月份,社保局以没有填写时间为由,不认那张表。本人提出几点质疑,虽然没有落款时间但从几个方面可以认定这张表是最早填的表,理由是:1、两张表的区分,一张是职工定级审批表、一张是学徒工转正审批表,应该先是学徒后才能转正;2、从工资区别上可以认定,学徒工转正审批表上的工资是18元,而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上的工资是34元,综上两点,虽无填表时间,但我认为学徒工转正审批表应早于职工定级审批表,年龄上应该以学徒工转正审批表为准,请问我提出的理由是否合理?社保局应该采纳吗?另由于没有真写出生月份,怎样认定我的出生月份比较合理?再有,职工进厂前应该有招工登记表的,由于招工登记表我的档案里没有,那张表应该是最早的记录,但时隔快40年,无法查找,单位是否该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谢谢解答为感!

其他 2012-03-04 0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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