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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住进了医院,过了大约五六天,患者说肚子痛,一直说了大约十五天左右,主治医生让我们自己去外面的药店买了药,让患者肚子一痛就喝那种药,但后来不起任何作用,我们就没让患者喝了。这期间主治医生说他会把针水调一下。后来就是:医生说再过两天就已经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但就在医生宣布这个结果的第二天所晚上,我们家属把他接回家来,晚上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大便呈黑色,我们家属就意识到情况不好,第二天一大早就到医院和主治医生说,主治医生那天赶着休假就只让我们家属把大便拿去化验,到下午的时候患者要回家,我们在无人告知会有什么后果的情况下把患者带回了家,到晚上七点左右患者就出现了意识不清楚,打了120救护车又送回医院,但是待医院做完各种检查后就已经十一点半左右了,刚出最后一个检查室的时候患者就出现了腹腔内大出血,后送ICU病室至今,现在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是医院的误诊还是怪我们当时把他接回家来才导致现在的这种状况。 住了二十多天,各种检查都做了,为什么就没发现腹腔在慢慢的出血,为什么当天我们告诉医生他大便出现异常,医生还能让我们家属把他接回家休息,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们,他出现那种状况会产生什么后果,还让我们接回家,驾驶员看到患者出现这种情况就不付任何费用了,我们家属该怎么办?谢谢您了!!!

其他 2008-11-01 1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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