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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应付双倍的工资,这个工资标准如何确定?这个2倍工资计算需要减去用工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额吗?另外,与补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要求能够重复计算

其他 2015-01-20 0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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