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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签了劳动合同,可是因跟领导关系不好,领导公私不分,没有合理原因解雇我,还扬言自己是领导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工作上我并没有过错,可是我还没有过试用期,是否公司可以随便解雇,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8-11-24 13: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你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
    【追问】如果她硬说我工作上有错呢?因为她是领导,还扬言说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还采取那些方法!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发的上岗证、同事的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识别卡、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公司不需要理由解雇职工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2.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建议你携带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帮助你维权。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向当地的劳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局)进行投诉,视情况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你好!用人单位需要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
  • 试用期解雇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雇。如被无故解雇,可提请劳动仲裁。
    【追问】她以我的工作服拉连坏了没能安要求着装为理由解雇,这个理由合法嘛
  • 试用期不能随便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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