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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位律师们。我就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老爸2013年2月作为一个小包公头,接了一个瓦工的小工程,那时签订合同时注明,在工程进行到工程完工,结算总工程的95%,剩余工程余款在彻底完工一月后支付结款。合同到期日为2014年3月。可后面因为工程维修,直到2014年6月还是没有结算余款。甲方意思是他的大甲方要求扣押工程尾款,直到工程保质期结束后才给结款。当时我老爸不放心,还是叫他签了一张欠款条。中间我老爸曾数次电话联系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数次答应明后天给。2014年11月没办法,只有告到当地劳动局,劳动局经了解,(甲方)他在大甲方那还有一百多万的工程押金,并且承诺在工程彻底完工日2015年2月。给答复。但是2015年一月,大甲方解决此事时说,你们那欠条是他(甲方)和你们的个人行为,我们公司没权处理。要求我们去找法律援助。和他自行解决,可他电话早半年前就打不通了!我就想问问律师,找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能不能解决?找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消费者维权 2015-01-30 09: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律师费用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及难易程度收取,具体可直接与律师当面协商; 二、具体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我们能要到欠款不?胜算有不?就算法律上胜了,但是他到时真的没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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