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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自零八年交给我们零九年开始出现漏水墙体大面积长毛今年更严重我们多次找到质检部门,而且也备案到建设局。再我们跟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而且三年了还没验收。就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又在我们楼对面继续开发我想知道这样做他们是不是合法的。和这种情况有关部门是不是还应该给他发放建筑许可证。

其他 2010-07-21 1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国家相关规定,没有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对墙面漏水开发商保修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你这种情况,开发商违反上列二条,你们可投诉到建设局或起诉到法院,要求提供质量验收合格文件(即建设局颁发的质量合格备案表),并赔偿逾期违约金到备案表 办出为止。对漏水长期不保修,同样可起诉。
  • 不合法,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起诉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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