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 我公司签了一合同,客户之前已付了一半的款,后来我们把东西做完了,应该付尾款了,客户这时要求我们把发票给他,因为他们要申请领导.我们就把发票的原件给复印了一份,让客户在复印件上签字,表示尾款还未支付.可是客户确不原意签字,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把发票给对方吗,从法律上讲如果给了发票是不是就等于钱已付清,(因他不在复印件上签字,就没得证明他未付款的证据了)如果他在复印件上签字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把发票给他.但如果不给他他又不给我们付款.这应该怎么办呢.(之前的一半是通过银行转帐,合同上未注明是转帐还是付现金) 希望老师您能抽出点时间来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公司并购 2008-11-02 0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