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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于2005年12月28号因公死亡,2006年11月姐夫就另取老婆了,至今我姐的遗产未办分割手续,姐死后我妈伤心过度,加上73岁了身体越来越不好,想问前姐夫每月要点生活费,但他说我妈每月有三百多生活费够了而不付,无奈之下,想分姐生前的遗产, 姐生前有房二套,另一套暂时没拿到房产证,存款10多万元,在他不知密码的情况下,竞找人冒名顶替我姐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后,把钱全部取走了.请指教一下,这种手段合法吗?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查清后,作为遗产分割呢? 我姐死后家产估计不少于100万,我姐生了二个小孩,我父亲早年去世了,请问如分割方式如何? 我姐因公死后,单位包括给了安葬费、补偿费近10万,加上参加了工会的保险,又补了5-6万,前姐夫利用职权将所有的安葬费全部报销了,这样合法吗?如不合法,又属什么行为呢? 因为前姐夫是江西省矿山隧道总公司的党委书记,去取证比较难,知道内情的出于他的职位都不敢说实话,我一个无兄弟的弱女子很无用。 请教你律师帮忙指教一下,十分感谢需要你的帮忙。

诉讼 2008-11-03 08: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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