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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任职35年,现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筹建财务管理中心,需要把我纳入上级主管单位统一管理,要求签署劳动关系变更三方协议书。但是我在单位已连续工作满15年,目前距离退休还有3年半,是否可以拒绝签署这份三方协议书,我在原单位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原单位是否不能因我拒绝签署三方协议变更劳动关系而解除原劳动合同?

其他 2020-03-25 04:2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话说新三方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是否能协商? 不愿意,有权拒绝!原单位不能因员工拒绝签署三方协议变更劳动关系而解除原劳动合同。
    【追问】三方变更协议里对于工龄的描述是“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我)在甲方(原单位)处的工作年限将累计合并至丙方(新单位)计算”,这个是工龄连续的意思吗?就是说我如果签了到了新单位,在新单位我是否还属于“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情况?
  • 可以拒绝,变更合同需要协商一致。自己愿意也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清楚即可。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形: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经合意解除劳动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同意后,解除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当用人单位先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劳动合同签订之后三方就业协议就没有效了。
  • 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l)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以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约束。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接受。。。。。。。
  • 可以拒绝,变更合同需要协商一致。自己愿意也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清楚即可 。
  • 建议是接受的、、
  • 这个问题建议你接受,如果工龄连续的,工作实质不变的话,是合法合理的。
    【追问】三方变更协议里对于工龄的描述是“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我)在甲方(原单位)处的工作年限将累计合并至丙方(新单位)计算”,这个是工龄连续的意思吗?就是说我如果签了到了新单位,在新单位我是否还属于“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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