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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上,该条规定并不是被按照字面意思严格执行的。如果转让未取得产权证的合同都属无效的话,则所有的房屋预售合同、期房转让合同都为无效,这与房地产市场的现实状况明显不符。因此,以上规定被有条件地执行着。如果房屋因土地使用权缺陷或未经规划等问题致使无法取得产证的,则其转让合同无效,如果只是阶段性地没有产权证,取得产权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则为有效。本案情况属于无法取得产权的情况,因此相关合同无效,双方因合同取得财产应当各自返还,即使在买方明知无产证的情况下,也应当返还。这是无效合同的法定后果。开发商比我们清楚这些,仍然违章建筑,公开买卖,售楼处还骗人说有产权,还说归天津管,还是归黄骅房管局管,还是静海,沧州市渤海新区竟宇房地产,售楼处负责人严迪,骗人钱财,事后还说答应的产权证就是她自己办理的,公理何在,

其他 2015-02-04 1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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