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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向别人借了14万元,利息一个月3千元已付2年,另2间价值10万元单身公寓押给他,在我4年后向他还款时,未经我的同意他早已把房门撬开把屋内贵重物品拿走,他说进了小偷,并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后来经双方协商,还他10万5千元现金,不再要求他赔偿我所丢财产损失!!他已同意,因他不能把房证给我,所以先给7万元他,剩于钱等证还我时付清,可我05年回来还钱要证时,他说证丢了,除非还清14万,否则不解决!我想请问他这样做算违法吗?

其他 2015-02-06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的房屋抵押权,不含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和受益权,你的案子中不知道你们的借款协议中如何约定抵押物的使用,如没有许可其使用抵押房屋及出租受益,对方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可追究其房屋年内财产损失的责任,追缴其租金收益以及其他赔偿。因信息提供不太完全,无法全面分析,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全面梳理下,确定合理解决方案。
    【追问】您好,合同中只有注明若我还回欠款,他要把房子还给我,没有给他使用权!他是非法占有的,并且把房租给3了
    【回答】你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借贷关系和侵权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你借了钱你要偿还,他侵犯了你的房屋所有权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妥善解决债务冲抵赔偿的约定,分别处理就好。现实问题最好电话咨询,信息提供不完全无法给与准确分析。
  • 你可以挂失房产证,重新补办。。
    【追问】那房子我可以经过法律部门比如报案让警察把房门打开拿回房子吗?
    【回答】不可以,警察也不会帮你的。。
  • 可与起诉解决
    【追问】欠钱还钱,他不可以占有我的财产,我要通过法律部门强行先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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