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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们好!本人在2008年8月28日在二房东转租了二间门面房一次性付两年房租费和保证金。经营服装。开业以两个月了生意很好。二房东在08年8月8日和物业签的租房合同二年。合同中没有约定不能转租和经营项目。现物业叫我搬出门面房。理由是不能转租和经营服装。请问转租和经营服装在法律中有什么约定。我的经济损失有谁付。谢谢

诉讼 2008-11-04 1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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