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们单位被省投资公司接收,现在西海镇供热已停,由电厂供暖,有一部分人留下了,把我们调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本人家庭困难没去,单位给两次机会我没去,单位有三个不去理由,一是岁数53岁,二不能在高海拔工作的疾病,三单亲家庭孩子没人照顾的,是否可以解除

其他 2015-05-04 0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你好,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对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支付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