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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分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银行收单公司,我是2013年5月进公司的,当时签的劳动合同,是底薪+绩效+提成,公司经常就是等你这个季度做完了,然后再给你订过去一个月的绩效和提成,都是如何克扣到最低就如何发。但好歹还能发一些。到2015年一月份,过完了,然后又出了一版绩效和提成,再规定一月份的任务让每个业务员都完不成,最后算出来的绩效+提成每个人都不超过100元,请问,这个合法吗?

其他 2015-05-18 0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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