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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我单位的承租房,在离婚协议书签字归女方承租,单承租人名字还是我,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书签字没有写谁住,只写归女方承租,,现在这个房子应该归谁居住,我有权力去我单位的那套承租房那住吗!若是不可以,我有权要回承租吗?我现在无住房,所有的家产和产权房也都给她了,那房也是闲着的,我望能要回

其他 2015-02-13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为准。
  • 已经回复,详谈电话联系。 所有权在单位,单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追问】可是我这个离婚协议是2010年办理的,现在法院能受理此案吗?
  • 起诉解决
  • 你好! 是否能要回要看一些因素,如你单位公租房政策、你们的协议情况、离婚多久等,建议及时与律师当面详谈。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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