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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北京公司成都办事处工作,经理因为我迟到解雇了我,因为平时公司只有我一个人上班,经理现在把办公室退订了,解雇我的时候说给我一月份的工资,但是到2月份过了发薪水的日子也没有给我,跟我同公司的其他同事都收到了。我是2010年跟公司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之后就没签合同了,平时发工资都是北京总公司或者经理通过财务人员的个人账号或者经理的个人账号给我们发工资的,走的时候也没想起保存考勤之类的,但是有买社保。我想请问因为我们公司是成都的办事处,但是没有在成都注册,能在成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是要去北京。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哪些证据。谢谢了

仲裁 2015-06-05 06: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工作每满一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一年,但在半年以上的,需支付1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需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需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
    【追问】因为我们公司是成都的办事处,但是没有在成都注册,能在成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是要去北京?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哪些证据
    【回答】你好,可以在成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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