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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家最近被征收了,其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其死去爷爷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其奶奶为第一继承人,后为其儿子和女儿。但是其奶奶写过遗书说房子一半归儿子,另一半归其孙子。现在征收了却反口了,不承认了。指定要把大部分钱分给其女儿,儿子却很少,几十年来房子整修都是儿子和媳妇出的。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10-07-28 09: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此房产应当先分割夫妻财产,再按继承进行分配。因此此房子并不是奶奶一个人所有。我是湘潭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 你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一半需由你奶奶继承,另一半由其儿女平均继承,你奶奶只有权限对他自已的一半行使权利。
  • 你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一半需由你奶奶继承,另一半由其儿女平均继承,你奶奶只有权限对他自已的一半行使权利。
  • 爷爷的房产有一半是遗产,奶奶、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奶奶还健在遗嘱不生效,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儿子如果可以举证装修、修缮的事实可以在拆迁款中多得
  • 你这情况比较复杂,首先,遗嘱人是可以更改遗嘱的,但是,其只能处分她的财产,死去爷爷的应按法定继承分,即房产的一半需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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