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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过各位大拿的帮忙!目前有一事请教各位专业的律师们:背景信息:之前我爷爷有套房产,房产为企业大院的福利分房(面积140多平米),当时爷爷作为职工以便宜的价格买了下来。房产证上为爷爷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放在了大院里面,不让户主持有。而且房产也规定不能上市买卖,如果要卖也只能以当初的价格卖给院里。现在奶奶爷爷先后去世,爷爷死前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但是只约定了遗产分配的份额,没有约定房子归属给谁。爷爷死后,有四个继承人。之前因不愉快,大家上了法庭,最后法庭承认了爷爷的自书遗嘱,分配了相应的财产,但是由于拿不到房产证,因此对房子没有分配,搁置一旁。后来经大家重新达成一致,由我爸爸继承房子,再付给他们相应的补偿款。以上信息,我有如下几个问题:1.大家达成一致后,如果希望把房子过户到我爸爸名下,我们都需要走什么手续呢?听说后面的手续相当复杂,有什么最简单的方法吗?2.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爷爷自己存放的,我们都找不到了,是否还能顺利进行后续的手续呢?3.大致要产生什么费用以及各是多少呢?问题比较复杂,让各位费心了。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给与我详细的指示!非常感谢!

其他 2015-06-26 0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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