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前一段时间到一个工厂里上班,进厂时说好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工资1200(都写在应聘时的那份单子上)。而且都经过各个领导的审批(那份应聘单子在他们手里)。但后来感觉不太合适,决定辞职,当时人事部让我写份辞职报告。报告写完后找领导审批,谁知道当时生产部长(我属于生产部)生病住院,没办法来。我跟人事部说完后他让我找生产部第二负责人,当我找到第二负责人同意签完字后,(各项工作都已交接完毕,字都签了)让我又去签一份《应聘人员考核表》所有的内容都已经签完,只剩下最后一项‘部门综合意见’这一栏他不给签。说是他不能签,他要是签了就等于是他跟我之间定的1200这个工资。后来找到人事部,他们说我的辞职报告是属于违法的,内容是:我的试用期一个月马上就要满了,现在因找到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想辞去现在的工作,望领导批准。(其实是我不适应工厂所在的地方,和工作内容。还有当时进厂时他说每月15号发工资,但到这月15号时连一点发工资的动静都没,我问老工人,人家说到现在8月份的工资还没发,我不想用这个理由去辞职)他说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他不予批准,而且说我被开除了。我说开除了你也该把我的工资给结了吧!把手续给办完了吧!当时我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厂里。三四天后我去拉行李,他压着不给我!非让我办完手续,我说你给办啊!他却说厂里没批准,(我已经把〈辞职人员交接单〉找领导签过字交给他了。我说既然把我开除了为什么不给我办手续。他一直就用厂里没批准这个理由不给我开出门证,把我的行李压在厂里,工资也不给结。到现在我也没把行李和工资要回来。急死我了!麻烦大家帮帮我!急!急!急!

诉讼 2008-11-03 1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