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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4月份入职,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工资为4000,2010年8月份公司提出将研发部门合并到业务部,研发部门裁员三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0天后离厂,预计三天内公司会对赔偿金问题与我们进行协商,请问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请问这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其他 2010-08-02 2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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