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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无锡市江阴市人,2013年别人欠了我一笔钱,然后用有贷款的房子一套抵押,去房管局做了他项权证,抵押期限为一年,到期日是2014年7月份,现在已经过期了,但他项权证又被我弄丢了,欠款人又找不到了,现在我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手续?

其他 2015-03-07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直接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信息,里面可以看出是否存在抵押。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改房子,判决后可以依法将房屋拍卖。
  • 到法院起诉,申请查封,依法判决后拍卖偿还您的借款。
  • 他项权证丢失可以挂失补办,这不要紧的。到法院起诉行使抵押权就可以追回欠款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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