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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五时许,公司出纳电话找财务主管签字转款,当财务主管来到财务部时,发现没有这两笔款需要付出,经初步查核,是被人诈骗。诈骗人是通过网络QQ(改头换面改昵称)冒充老板“***”及“财务主管”向出纳发出转款指令,(QQ号也不是老板与财务主管真的号,而真的号昵称又被改为杨高与陈科)而出纳在未与老板核实和财务主管签确的前提下将款转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共被转走70000元,分两笔60000元与10000元。被诈骗责任解释:公司老板每天都有出纳提供的公司经济日报表,是知晓公司账户上的余额与走向的。财务主管更不用说了,公司每笔款从银行流动时都会有短信通知的,所以也是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是十分清楚的。(据出纳陈述被诈骗经过是:上午刚开始诈骗人以老板的名义问出纳,帐上有多少钱,不断地问;出纳还告诉诈骗人说,有6万元;诈骗人就不断地催促出纳将此款转出给一个“收款人”,出纳又告诉诈骗人付款是要财务主管签字的;诈骗人又说:先付出,晚点再签等等催促着出纳付款,最后出纳还是被诈骗人逼得没法子了,最终还是给先付出去了。当时财务主管就在本楼离出纳也就是几十米远,而且明知老板与财务主管知道账上有多少钱,QQ安全提示也提示过了,“务必核实”,以免被骗等提示。)公司是一个小型工业企业,虽然平时有用QQ指挥转账,但那都是事先填单,签确后才付出的,或者都会经过电话确认后才付出的,有规章制度的,这次是没有经过审批就转出了,后来拿单子要审批,主管发现没有这样的单子要付款的,才认真查核,知道可能被诈骗了,马上报了110案,也到了派出所做了笔录。以上情况出纳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赔偿多少?公司目前很困难。谢谢

刑事辩护 2015-03-15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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