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师方:甲 徒方:乙 一.拜师期限为3年,从2009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在此期间师方为徒方提供吃住及享用生活物资,学习装修;在有事做时,若徒方家中有事需向师方请假回去,期限师方定。 二 .第一年无薪水,第二年师方应该给予徒方10个月的薪水,每月600元人民币,月底给,其余2个月为假期,假期间师方要求徒方帮助他人做事不能超过3天,第三年月薪1000元人民币,其它同第二年。 三,做事过程中,徙方应做到勤奋好学·绝对服从·积极配合师方做事,师方应做有问必答,将一生所学传授给徒方,工伤和师方要求徒方做某事所受的伤或造成残疾·死亡应按《劳动法》进行赔偿治疗。 四.若有一方违反以上所写,受害方可按徒方学习了几个月进行赔偿,每月2000元人民币并解除合同。以下两点特殊情况无须赔偿并解除合同:1.因身体无法学习或教育。2.三个月未成做事。 师方手印 徒方手印 2009年12月30日 合同的大致内容就是这样 我是徒方 如果是雇佣合同该怎么解除???

其他 2010-08-05 0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