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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入职除了签劳动合同外还有一份附加的培训协议,协议中提出,员工在三年内无论是因公司解雇或主动离职都要给公司赔偿三千元。老板解释说新员工入职要安排老员工交新员工,相当于多支付一个人的工资,如果员工提前走了就必须要赔偿。请问合理吗,如果老板坚决扣钱怎么办?

其他 2015-03-12 1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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