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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患上股骨头坏死前,身体健康,于2009年2月在一家医院上班,从事B超和心电图工作,由于每天要携带心电图机(重量8-10公斤)到病房给病人做检查,感觉有些吃力,可当时工作难找我没有向医院反映,就这样2010年5月份确实忍不住,一查是股骨头坏死,我这种情况是工伤吗?

其他 2011-08-11 12: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可能是工伤,建议通过工伤认定解决问题
  • 已经回答。。
  • 首先要详细咨询医生,看股骨头坏死和你从事的具体工作(承重或者放射线)有没有直接联系,如果有,则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因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下一步就是开始维权了,首先最好,做一个关于伤害结果和工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鉴定,然后凭借鉴定结论和相关医历资料,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接下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协商索偿事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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