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一个女工,我和我姐姐原在绍兴县城乡房屋开发公司打工(职工食堂厨师)连续干了十一年(现在两人工资合计为2800元/月),没有间断过,但也没有订劳动合同。现在他们公司食堂因搬迁就将我俩辞退了,我感到公司应该给我俩有个合理的补偿或赔偿,请问我俩应该得到多少钱的补偿或者赔偿,谢谢。

其他 2015-03-17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