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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里面的一条规定是试用期合同生效15天内履行如果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可不支付薪资。这样的规定合法么?而且目前来说我只签了一份试用合同,没签正式的劳务合同

其他 2010-08-10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内如员工不合格,公司解除合同也应当按员工实际工作日向员工足额支付工资。所以你这个合同中的约定违法,是无效的。即使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也要按实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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