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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冷水江市玻璃厂下岗职工,现年35岁。2008年11月1日我六个多月大的儿子因疝气去人民医院就诊,上午医生对其进行治疗,帮助复了位。下午疝气又出来了,晚上7点我们又去人民医院治疗,医生李成斌说疝气已嵌顿须立即转娄底市中心医院,可没有交待我们途中的注意事项,甚至连最基本的疝气嵌顿了是不能吃任何东西的知识都没有告诉我们,以致在途中因孩子哭我们喂了水而呕吐、窒息死亡。晚上9:20到娄底市中心医院已无心跳呼吸,中心医院抢救了近半个小时仍无效,中心医院的医生说你们晚上7点在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就了疹,为什么8点多钟还在喂水,疝气嵌顿了是不能喂任何东西的,怎么人民医院的医生连这个也没有交待你们。我们当晚12点多又返回人民医院,找到医生李成斌及其普外科主任询问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最基本的常识,李成斌说是因为当时太急而疏忽了。正是医生犯了没有履行转院叮嘱的过错而导致了我小孩在途中死亡。现人民医院以主要领导在征兵体检为由一直不露面,甚至还在社会上请一些人打伤我们的亲属。我们是多年不孕,多次做试管婴儿才有了这个小孩,这个小孩早产两个多月,生下来只有2.9斤,在省儿童医院特级护理近两个月。前后花去了20多万元,在我家负债累累的情况下,还要失去爱子的精神打击。甚至人民医院的保安还逼我去跳楼,现我们全家已崩溃了.请问这是医疗过错吗?医院要负怎么样的责任?

争议解决 2008-11-06 15: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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