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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分居四年,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离婚证,不在我手上,我该怎么到民政局提出离婚

离婚 2015-03-22 2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到原来登记结婚地方办理,从哪里结婚,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如果找不到了,可以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开具婚后登记证明。)、诉状(可以聘请律师书写)。到法院立案。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 离婚处理 一、双方协议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二、到法院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基本证据材料
  • 你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证明,户口薄,身份证起诉
  • 可协议离婚,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 你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证明,然后上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我是女方,除了婚姻证明,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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