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中国人,现在在日本研修,6.19前辈(比我们前到一年的研修生)开夹子机器(像国内的挖土机,但前面不是挖子而是大夹子)把我左手前臂夹成双骨折。我和前辈都不小心,但前辈是无证驾驶。会社帮我在医院做了手术,住院21天,费用120万日元先有公司垫,然后保险全部支付。医院让休息二个月,但一个月社长先让看,接着让干,那时手又肿又疼的干了一个星期。后跟日本接受我们的组合说,不要研修生活保证金6万日元再休息一个月,让组合跟社长调解,后社长答应了。8.22手术两个月,但现在社长和我一起来日本的研修生说9月不能干活就不用我,让我回国。现在回国, 我出国的费用都还不清,我的负债 我能获得赔赏吗?最少能赔多少?会社若不赔,我能得到那些日本机构的帮助?

其他 2018-12-23 1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招收员工授权补助金违法,应当退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保险公司收取保证金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其退还,不退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1、无证驾驶出现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工伤认定(没有故意犯罪、醉酒、自然)并赔偿。
    2、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行为而受到的意外伤害。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待遇做了详尽规定。我国劳动相关法律的宗旨,是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摆在第一位。所以,作为劳动保护组成部分的工伤保护的首要法律原则和精神应该是:最大可能地保障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在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工伤认定的原则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即只要伤害的发生不是职工故意造成的,即使职工在事故中存在过失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 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 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多少需要根据日本法律来定,可以咨询外交部或中日友好协会等机构,也可直接委托日本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