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家的土地证是98年核发的,2002年由于一些情况,有四块地没有在当年种植农作物,2003年给别人种了,之后再2007年我家去向现种植户要回,后由村上协议租给现在那个种植户了,由村上公正签署了一份协议书,上面盖了村委会的章的。现在那两块地要征用了,请问:那几块地的所有权还是我家的吗?涉及征用费这块是怎么计算的。谢谢

诉讼 2010-08-13 17: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