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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是吉林延边的,父亲48,有工作,腰椎受伤属于工伤。后因家庭债务外出打工。在河北丰宁有一个矿上工作,一月份,下班时候出了事故,小腿摔断。送到医院治疗。在进入医院一周的时间即将做手术时,当日凌晨发生并发症,造成昏迷。经抢救转到ICU一直昏迷不醒。大约二十多天的时间,于2月18日早晨离世。我父亲在矿上参保,现在正在做工商鉴定。父亲在院期间费用一直是矿上帮忙拿。现在我想请问1.父亲在院期间的医药费与我们家属有无关系。2.父亲在院期间,家属陪护时发生的费用矿上有没有义务负担。3.如果工商鉴定下来,我父亲的情况,工商保险可以赔付多少。4.矿上还需要赔付我们家属什么费用,大致多少?5.做工商鉴定期间,我父亲尸体在火葬场存储发生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6.现在家里有我奶奶,我母亲还有我,赔付之后的费用应该怎么分配。

其他 2015-03-27 1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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