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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投入资金400万进另一个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加大注册资本,占80%的股份,需要什么程序?需要股份转让吗?

其他 2020-09-12 18: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的价格与公司的净资产有关系,与注册资本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公司亏损,把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都亏掉了,那么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低于注册资本的。如果公司的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股东可以考虑减资,是注册资本与净资产保持一致,但是减资的程序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需要发布公告,为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账面清楚,无须进行办理减资,变更注册资本的手续。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您好,股份的增资和注资,需要办理相应的资本变更程序。
  • 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然后办理营业执照。
  • 需要办理增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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