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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佛山EMS邮寄的快件丢失,我在网上查询已经丢失,找邮寄的邮局问询,等了快一个月了结果就是按资费3倍赔偿我记得东西价值632元,资费47元。我虽未写报价,但我也查过法律快件不等同于邮件,不受邮政法的限制,应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处理,我提出异议,可是现在没啦下文,可气啊!3月5号寄的,到现在不解决,打电话给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也不接,我现在真的很气愤,无助。

离婚 2015-04-03 23: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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