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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经济适用房还没发房产证再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要交回去吗

其他 2018-10-18 22: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需要的。如需更多帮助,可以查阅我们的购买商品房全程法律指导及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产品。
  • 您好,不符合条件是可以收回的。
  •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
  •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 1.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不用的
  • 你好,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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