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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老婆2009年恋爱,2011年结婚。现在我们有一个男孩5岁,夫妻感情不和老婆先提出离婚,她要求扶养孩子,我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扶养权归她。结婚到现在她一直不愿意在我家住,有一半时间都是在娘家。现在要和我离婚并将儿子藏匿起来跟我讲条件,我是万般无奈。首先我家也就我一个儿子,是她要求离婚。我更是觉的她带孩子的方式方法存在大问题,爷爷奶奶非常想念孙子,但是她老是教小孩只要妈妈并威胁孩子不让孩子和爸爸,爷爷,奶奶亲近。这种做法任何时候都已违背人伦,教孩子一种仇恨的心理,我但心不利于孩子将来的成长害了孩子。查了好些资料我总觉的法律上怎么讲都可能是照顾女方,女方没有一技之长,从毕业至今从未正式上过班,我是外地人当时为了迁就夫妻关系,按她意愿将户口也迁了过来,是从陕西迁过来的,可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扶养权归她我真的不甘心,若孩子跟我那他的爷爷奶奶都会真心对待他们的亲孙子,可是一旦归她抚养外嫁后孩子能有好日子过吗?论经济实力也是要考虑我这边的,我是一名技工,相对来说要稳定些。我就我一个长子孩子肯定能够得到足够的关怀。还有就是虽然我和孩子的户口迁过来了,但是我们结婚时双方口头约定我并不是上门女婿。现在出了矛盾他们扣着户口本挟持我,偏偏在拆迁的时候和我离婚,我认为她们是为了不让我得到拆迁安置房而做出来的事,我感到很委屈,所以请问您像这种情况我通过法律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安置房我能得到我应有的吗?谢谢!!!

离婚 2015-04-07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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