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我老公是98年结婚的,现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想咨询一下财产的问题: 1、结婚时男方有一套123平米的房子结婚用的,后在2006年为改善住房条件,把123平米卖了,买了150平米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老公的名下。 2、今年在他老家建了三间楼房,一间产权登记在他名下,另二间登记在他妈妈的名下,但建造房子的钱是我老公出的,这些产权怎么分割。 3、还有我们夫妻的工资等收入各自保管,在生活中共同负担生活费用,现在我老公可能知道我的财产情况,而我不知道他的财产情况,不知道怎样才能使我了解到他的经济情况,如果他在外有债务,是否应有双方签字认可,才能负担。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离婚 2010-08-24 06: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150这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2在你丈夫名字下的那套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共同债务并不需要双方签字的,而是看这个具体债务的形成和性质来确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一、2006年所购的房产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二、老家建的三间楼房,只有产权登记在你老公名下一间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你老公的财产通过调查是可以查到的,至于债券,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
  • 1. 150平方的房子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2.老家的房子登记你老公名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夫妻的收入、帐户、股票、投资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你要了解他的其他财产,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至于债务问题,要分具体情况的。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 结婚用的财产属于你老公个人的,你可以获得婚后购买房子的增加部门的一半 老家三间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权利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查询
  • 在你老公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的同产情况,可以到银行查查看;至于在外债务不属于共同生活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